申請條件:
1.領有教育部核發鑑定輔導委員會證明者
2.學年成績平均70分以上得申請助學金、80分以上申請獎學金
申請注意事項:
一、獎助對象應符合「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規定,大專校院特教學生申請獎補助學 金無名額限制,但同一教育階段不得重複申領;就學期間申領次數,不得超過其修業 年限。
二、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身 心障礙學生,其獎補助金額,比照身心障礙手冊其他障礙類別輕度等級規定辦理。
三、特殊教育學生就讀空中大學,依本辦法規定申請獎補助者,其每學年修習學分數應至 少十八學分,就學期間以申領六次為限。但專科部就學期間,以申領三次為限;特殊 教育學生就讀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依本辦法規定申請獎補助者,其每學年修習學 分數應至少十八學分,就學期間以申領三次為限。
四、特殊教育學生就讀碩士班或博士班,依本辦法規定申請獎補助者,其每學年修習學分 數應至少十二學分。
五、身心障礙學生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 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者,發給獎學金;其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內競賽或展覽,獲 得前三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三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者,發給補助金。
六、申請資賦優異類獎學金的特教學生需為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登錄之資賦優異學生。
申請表單點我
申請收件截止日期:110年12月3日16:40 逾期不接受補申請
收件單位台北桃園兩校區資源教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