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勞工處招募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1名,任用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勞工、社會、社工、法律、諮商、復健相關科系畢業;薪資為月薪新臺幣34,760元。
二、工作內容如下:(1)辦理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所定各項津貼及補助款審核發放等事項。(2)辦理相關推廣活動及行政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報名表件可至本府勞工處網頁【最新消息】,下載請點我 (link is external),應徵方式採紙本報名,
111年10月11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
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府勞工處將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本府勞工處聯絡電話:03-5324900轉200楊小姐。